| 文章来源: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 时间:2016-12-15 11:04 | 点击次数: |
工商联与民建的历史渊源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已经走过了 60 多个春秋。然而社会上对工商联是什么样的组织、是不是民主党派、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媒体宣传的影响,工商联经常与民主党派一起参加党和国家的重要活动。在媒体上时常出现“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说法;另一方面是由于工商联曾长期与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合署办公共同工作 , 有很深的历史渊源。为此笔者从工商联与民建的历史渊源的角度 ,撰写此文以飨读者。
民建与工商联的历史沿革
民建于 1945 年 12 月 16 日在重庆成立。它的主要创始人是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人。当时民建的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及其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还有少数共产党员。民建从成立起就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经历了认同、靠拢直至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过程。1948 年民建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新中国的筹备工作。1949 年 9 月,民建作为党派单位派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其主要领导人黄炎培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今天 , 民建作为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民建成员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其他方面专家学者组成 , 有成员 12 万多人,并建立了 360 多个地方组织。其发展成员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经济界中上层人士为主。
工商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而成立并不断成长起来的。1953年10月2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当时,工商联是由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织起来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主要领导人陈叔通,出席了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 ,并当选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工商联工作领域扩展到整个非公有制经济,已发展成为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工商联的主题。
在全国工商联筹建中,民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8 年秋至 1949 年上半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各人民团体纷纷建立和扩大 ,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做组织准备工作。这时,中国共产党就曾同各民主党派协商过筹建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问题。
1949 年 5月 26 日,周恩来邀集民建黄炎培、盛丕华、章乃器、孙起孟等 12 位民建理事、监事聚餐,讨论民建前途和今后的重点分工问题。周恩来提议,民建应使民族工商业资本家与新民主主义经济密切结合起来,团结、教育、引导工商业者,为新中国经济建设服务。周恩来还提议,再吸收一些私营企业及国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参加。6月 21日,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和筹建工商、教育、社会科学团体等 5 项决议,并指定工商方面由陈云、李烛尘等 5人负责(李烛尘是民建负责人)。1949 年 7月 5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了工商、教育、社会科学 3 个团体的筹建工作。8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但由于当时时机不成熟,未能开始进行全国工商联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各地原有的旧工业会、总商会、同业公会等组织进行了整顿改组,并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了市级工商联,为筹建全国工商联创造了有利条件。1951 年 10月,全国政协常委会决定成立全国工商联筹备处,指定由陈叔通、李维汉、章乃器(民建中央副主任委员)3人负责。筹备处成立后,陈叔通、李维汉、章乃器一起请出席列席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三次会议的各地工商界代表座谈协商,研究全国工商联筹建工作,并推定了18人为筹备处委员,陈叔通为主任委员,民建成员沙千里为秘书长。1952年 6月,全国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并选举组成筹委会,陈叔通任筹委会主任,13 名副主任委员中,有 8 位为民建成员。1953 年 10月 23日至 11月 12 日,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陈叔通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一届主任委员,李烛尘、章乃器、盛丕华、陈经畲、黄长水、胡子昂、巩天民、李象九等 8人为副主任委员,沙千里为秘书长。
全国工商联与民建中央长期合署办公
1957 年 5月,整风运动开始后,全国工商联与民建中常会协商后决定成立民建中常会、全国工商联临时工作委员会,下设联合办公机构,在民建中常会、全国工商联常委会和正副主任委员领导下进行工作。联合办公机构于 7月 2 日正式组成并开始办公。10月 9 日,民建中常会、全国工商联召开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将临时工作委员会改为整风工作委员会。
1958 年 9月,民建中常会、全国工商联召开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第 35次(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继续加强协作的决议》,认为在整风工作委员会结束以后,工商联、民建还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协作,至于协作的组织形式,授权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正、副主委协商决定,并发出联合通知,将此决定通知了工商联、民建地方组织。1959 年 2月 20 日,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召开常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第 38次会议,作出了结束整风工作委员会,成立协作委员会的决定。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胡子昂任主任委员,民建中常会副主任委员孙起孟、民建中常会秘书长孙晓村,全国工商联秘书长项叔翔、常委罗叔章、副秘书长黄玠然为副主任委员。次日,协作委员会成立并开始办公。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8月下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停止办公。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协作委员会终止工作。
1977 年 10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恢复活动,成立了联合办事组临时领导小组。1978 年 1月,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常会恢复举行常委联席会议这一协作方式。5月,成立联合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常会的日常工作,并制定了集体办公制度。
1979 年 10月 24 日,全国工商联四届常委会和民建中央三届常委会举行恢复活动后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决定建立协作工作机构。1982 年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主委、副主委、秘书长集体办公会议通过共同工作机构调整方案,决定成立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共同工作小组,由两会副主委轮流担任第一、第二主任。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联、民建这两个组织的成员、任务都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特别是民建中央机关从北河沿大街 93 号院迁入新址办公,两个组织在协作的内容和形式上有必要作相应的调整。1991 年 3 月 30 日,双方向各地组织联合发出《关于民建、工商联分署办公中一些问题的意见》。随后,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负责人就分署办公后若干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撤销“两会” 共同工作机构。自此,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央正式分署办公。
全国工商联与民建中央曾共同召开“两会”代表大会、常委会、执委(中委)会
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央曾联合召开过 3 次代表大会。即 1959 年 12月民建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商联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1979 年10 月民建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商联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1983年 11 月民建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工商联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上,“两会”领导人分别致开幕词、闭幕词,听取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民建中常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共同任务和决议,分别通过各
自章程,选举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央新的领导机构。
“两会”常委会主要是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从 1957 年 5月整风运动开始至 1959 年 12月共召开 41 次联席会议。20 世纪 60 年代又沿袭了联席会议形式。粉碎“四人帮”以后,1978 年 1月,全国工商联、民建中常会又恢复举行常委联席会议。1984 年 5月,全国工商联五届二次常委会与民建中央四届二次常委会举行联席会议,此后,开始以全国工商联会务局、民建中央执行局名义举行联席会议,处理“两会”日常工作。这种联席会议的工作方式一直到 1988 年 11月全国工商联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为止。
全国工商联与民建共同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建和工商联都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和统一战线组织,都具有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共同参加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每年的政协会议,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提出意见。民建和工商联部分成员还参加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国家部委领导机构中。
20 世纪 50 年代,国务院主要就公私合营、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征求工商界人士的意见。改革开放以后,全国工商联与民建中央组织广大成员深入调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献计献策。1981 年 3月,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常会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工作的建议书》,涉及关于准备下马的引进项目、关停并转、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对外经济贸易、轻纺工业、清仓利库、专业人才、厉行节约克服浪费、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等 10 个方面的建议。
1981 年 12 月 28 日,全国工商联主任委员胡子昂、民建中央主任委员胡厥文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建议 :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再教育、尊重和听取各方面代表人士的意见,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和运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力量,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创造工作条件等。1984 年 7 月,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央组织调查研究,形成《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茶叶管理、流通体制的建议》,8 月 7 日,胡子昂、胡厥文联合致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呈报建议。全国工商联和民建中央还共同调查研究,提出了外贸体制改革、发挥人民银行宏观调节作用等建议。
全国工商联与民建联合举办各种活动
全国工商联成立后即开始与民建联合举办活动。1954 年 7月,联合举行座谈会,庆祝日内瓦会议关于印度支那停战和恢复和平问题达成协议的胜利。1955 年 4月,共同召开工商业问题座谈会,就政府采取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新措施以后,私营工商业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讨论。 1956 年7月,联合邀请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部分工商界代表和在京执委、民建中常会委员座谈,就有关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的公私关系、人事安排、工资待遇以及定股定息等问题,交流情况、交换意见。
1957 年 5月,全国工商联与民建中常会联合办公后,双方协作更为紧密,以两会协作委员会名义向各地组织发出联合指示,部署任务,推动工作。1977 年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恢复工作后,又延续了联合开展活动的传统。
1981 年 1月,双方联合召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验交流会;1982 年 7月,共同召开经济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两会的经济咨询工作,指出:“两会这条路子是走对了,很好。”
工商联和民建长期协作的历史作用
20世纪 50年代至 90年代初的几十年间,工商联与民建长期密切的协作,对于推动两个组织的工作,发挥两个组织和各自成员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加强两个组织的自身建设,起到了十分有益的作用。这种协作不仅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发挥各自历史特点和历史作用的需要。不仅促进了工商联与民建共同任务的完成,也促进了工商联和民建各自历史作用的发挥。在工商联和民建长期的密切协作中,形成了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这种优良传统 , 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凝聚各方的力量,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激励着工商联和民建各级组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