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威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 时间:2022-03-24 13:29 | 点击次数: |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威海汉菩尔贸易有限公司、威海汉菩尔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符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经征询企业意见,同意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经威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研究,启动第三方机制。根据威海市《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抽调3名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建龙 山东蓝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永刚 迪尚集团
李鸿旭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期自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如发现上述成员与该企业存在利益关系,请向威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方式:
威海市工商联 5225710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3011096
威海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
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